针对老龄化进程以及户籍改革预期的强化,一位保险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士对记者表示:“以城镇户籍人口计,我国的市民化率仅有35%,户籍制度改革将有望推动市民化率到2020年升至60%;社会保障负担水平将提高80%,仅仅依靠社会保障体制第一支柱所面临的困难将加剧,第二、第三支柱获得快速发展机会将成为必然。”
事实上,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以基本养老、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为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的现状是基本养老独大。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通过改变基本养老“一枝独秀”的现状,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化运作来发展和壮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养老险的作用,才能发挥养老体系的整体功能。
据国泰君安保险研究员彭玉龙测算,户籍改革推动社会保障体系重构后,第一支柱占养老储备金比重将降至45%。经过20年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占养老储备将达55%。目前,第一支柱在养老储备中一股独大,占比超过70%,第二、第三支柱发展滞后。
彭玉龙预计,若2033年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提供12%的收入替代率,则至2033年年金险保费可达到5.1万亿元,较2012年平均增长18%,在寿险保费收入中占比将升至50%,拉动寿险保费年均增长12%。
另外,按照“三支柱”养老体制的构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归入第二支柱。我国自2004年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至今已有8年,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是一种非强制性制度,投资范围和收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企业年金资产积累低于预期,职业年金制度建设进展缓慢。
但从保监会公布的2012年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资产管理资产来看,企业年金的累计速度加快,数据显示,2012年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资产管理资产为2009亿元,同比增长45.77%。
业内人士表示,促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首先应健全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年金运行中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的税优幅度,并对个人缴费部分采取延迟纳税的方式;此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将养老金制度由“非强制”转向“半强制”,并逐步转向“强制性”,可以进一步固化企业年金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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