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满一生”在产品责任中,特意设定了“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两项保险利益。所谓“特别生存金”就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将每年按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同时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特点二:人性设计递增领取。返还金按人生不同阶段递增领取,更显人性化的设计,在销售中更利于保险对一生财富规划讲解。比如,除了领取生存金和关爱金之外,“福满一生”还设计了“福寿金”和“满期保险金”。即自合同约定的福寿金领取之日到74周岁期间,若被保险人生存,可以每年领取福寿金,领取比例为基本保额的20%;而到了75周岁满期时,还可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领取满期保险金。
特点三:十倍保障回归保险。弥补分红险保障不足的特点,在分红险销售趋利年代中,注重保险保障的基本元素,使得产品更具丰满。据了解,该产品设计了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两项保障利益,其保障金额最高可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1000%+所交保费。此外,该产品还细化了多种身故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保障投保人在多种状况下,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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