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沙县西霞乡际口村村民余湘沐通过际口村村级担保基金担保,得到县农村信用社一笔10万元的贷款,准备用于花卉种植。同时,他还申请办理了一份特殊的保险,即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人寿险。
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人寿险大大降低了贷款担保的风险,使不少急于贷款的农户受益。目前,沙县经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52笔,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516万元,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人寿险投保保费共计15480元,其中,政府承担10320元。
沙县是全国6个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近年来,县里在创新金融产品、抵押担保方式、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特别是为了解决借款人因身故无法还款而造成农户家庭负债,以及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的减额、亏损等问题,今年4月,县里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率先在全省实行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人寿险。即农户通过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办理贷款的同时,就可在信用社填写保险单,利用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实时联机交易应用系统,由银行柜面打出保险单。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费按贷款数额的千分之三收取。
为了保障村级融资贷款担保基金平稳运行,县政府还出资30万元设立小额借款人保险保障基金,对经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获得贷款并投保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人寿险的农户给予保险费三分之二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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