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倪凤培和该局有关处室的负责人来到“一把手”上电视接待日现场,值守热线电话,为市民解答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解决老百姓反映的投诉和困难。
个体户也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位姓钱的女士打进热线电话询问,个体户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倪凤培说,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统一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和职工必须参加的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机器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等非工薪收入者都可以参保。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户要参保,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及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到市社保局接续办办理参保手续。
下岗人员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有很多市民打进热线电话询问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如何接续保险关系和缴费?
对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解答了这一问题———
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要尽快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本人档案、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到代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同时办理职工档案委托管理手续。补缴职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按省劳动厅和省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全省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基数,按补缴年份缴费比例计算缴纳,并补缴利息,记载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账户。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按全省年平均货币工资的60%—300%之间自由选择缴费档次,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的20%缴纳保险费。
缴费满十五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市民张先生打进热线电话,询问基本养老金如何领取?
倪凤培局长耐心地做了解答:2002年8月7日以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的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2002年8月7日以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的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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