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2013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该中心要求各参保企业尽快完成今年的缴费申报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凡是在我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均须申报2013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943元,月平均工资3745元)。各缴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时,各缴费单位必须依法按月(季)申报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全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上月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调整本月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缴费单位要依法履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申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是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三个基数中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进行申报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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