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依靠政府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及配套相关法律支持
(1)运作模式为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可采取对保险公司适当补贴,或采取税收减免措施,政府应出台相关税收政策,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诱导机制,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在政策上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
(2)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保险公司要摸索适合农村业务员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坚持培训学习以实用为主,对新开办的险种,要把条款通俗化、简单化,以便于宣传;加大对营销人员的诚信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培训,不断提高营销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2加强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教育
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宣传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农民保险意识的提高,受益的是整个行业,整个行业一起将蛋糕做大。通过举办“万户千村送电影”活动,或自行编制一些营销小品、街头剧等乡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树立公司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宣传教育的形式以墙体广告、年画广告、庙会广告、投影、幻灯片、宣传单、流动宣传车等方式。与当地电视、报纸、广播、电台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宣传队,利用广播喇叭和宣传栏的方式进行宣传,宣传活动要简明易懂,让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政策真正地进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大街小巷人群聚集地等地方,宣传保险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2.3完善符合广大农村特点的保险监管制度
农村地区居住分散、人均收入低,保险展业成本高,农村的保险监管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适当放宽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有乡村分支机构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农村保险公司。如中国电信、邮政等部门,可以充分发挥机构众多、网络成熟、深入基层的优势,开展保险业务,降低保险营销成本,有利于农村保险覆盖面的快速提高。
(2)推进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建立专门的业务统计分析系统,加大对养老保险业务信息和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市、县、乡建立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库,全面保存养老保险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2.4保险公司利用自身与外界的有利环境,增加自身有效供给
(1)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基础在于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在产品创新上寻找突破口。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经济收入、家庭人口结构,以及对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需求特点,开发适合当地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在功能设计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应突出保障功能,保险金额要适当,提供的保障水平和农民缴费能力相匹配;在条款内容上,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被农民理解和接受;在业务方式上尽量简化程序,以投保简单、便于携带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销售重点。
(2)积极探索创新销售和服务新模式,降低保险营销成本,使更多低收入人群能买得起、买得到适合自身养老保险产品。注重手机直销、信函直销、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电视直销等适合销售保险产品的营销渠道。拓宽保险服务渠道,发展农村基层组织或机构如化肥公司、种子公司、计生站、供销社、合作社、卫生所、畜牧站、农机站、农村金融机构及邮政储蓄网点等单位成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3)完善农村销售服务网络,积极发展成镇有保险服务所、乡有保险站、村有保险协保员的农村三级保险服务网络,上门宣传、签单、收费、送赔款、使保险业务宣传、发展、售后服务连为一体。完善理赔程序简化理赔手续。建立起保险咨询、查询、投诉、报案、挂失、回访全面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采取这些积极稳妥推广措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广工作将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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