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省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会议安排,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试点范围占119个县的81%,共计97个县,其中包括太原市10个县(市、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填补最后一块制度“空白”
“现行的养老保险主要针对城镇就业人员和农村居民,这两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95.9万、588万。但是,全省尚有约240万名城镇无业居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养老保险,处于‘老无所养’状态。”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我省启动居民养老险试点后,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此举,填补了养老保险领域最后一块制度“空白”,加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无缝衔接。
个人缴费标准分10档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弹性”更强,有利于适应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政府将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其中,最低补贴标准为30元,在100元至500元之间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5元,500元及其以上补5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提高补贴标准。”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依据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金
每个参保人员都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该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还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计发系数由国家确定。
参保的城镇居民,领取养老金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中,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其中,不包括政府补贴,因为补贴余额将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此外,参保人员因户籍变更,需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里的实施意见,各地将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便于人们及时参保缴费。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补缴保费后便可参保
本报讯(记者李涛实习生刘甜甜)昨日,省人社厅发布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本人自愿,只需个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就可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生产经营困难的集体企业没有参保,其职工和退休人员未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缺乏基本养老保障。今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养老保险政策: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曾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补缴费用标准为1年2600元,15年为3.9万元。补缴费用与年龄情况适当挂钩,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下人员,按3.9万元的标准缴纳。65周岁以上人员在3.9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岁,减少缴费1500元,最多减少至75周岁时止。
对符合条件的补费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从缴清到账的次月起,按月480元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