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劳务工到外地工作将可不必再退保!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将颁布劳务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届时,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将一并转移。为此,我市企业缴费费率拟从过去的10%增至12%,从而弥补劳务工养老保险转移后的资金缺口。
今后劳务工养老保险续接瓶颈将有望打破,劳务工养老保险将可转移。12月13日,在深圳市政协召开的“农民工问题”专题议政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会上透露说,国家近期将颁布劳务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劳务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将一并转移。据介绍,目前我市有劳务工600万人,其中80%已在深圳稳定就业。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务工有300多万人,占全国参保劳务工的三分之一多。由于国家暂时没有劳务工养老保险转移的办法和平台,劳务工养老关系不能异地接转。我市80%以上的劳务工不会在深圳养老,绝大多数人只能选择退保,达不到养老目的。
我市目前的养老保险缴纳比例规定,企业缴纳10%,个人缴纳8%,如果要把养老关系转移到外地,则只能带走个人缴纳的部分,企业缴纳的部分则自动流入本地养老保险共济金账户。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劳务工在深圳缴费,而其又转到其他城市直接进行累计,由于各地缴纳养老金标准不同,当地若再按深圳的标准向其发放养老金,势必会给当地资金造成缺口。在这种背景下,企业缴纳部分可转移的规定显得意义重大。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