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转业军人的养老保险从何时算
答:1、从企业参军带工资服役的战士,以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按现行比例共同缴纳,建立个人账户。复员回原单位上班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与服役期间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复员后安置到其他单位上班的,服役期间的缴费年限与个人账户可随之转移。
复员后安置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在部队提干的,原单位与个人不再缴纳养老费,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结。
2、从学校或社会上参军入伍的战士,服役期满回原籍安置到企业上班的,从上班之月起,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服役期间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的计算:1996年1月前参军的从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1月后参军的从参军之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3、部队转业干部安置到企业工作的,从到企业工作之月起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1996年1月前参军的,从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1月后参军的从参军之月起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标准按高于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平均水平的10%计入。如在当战士期间已有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可合并计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