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发布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3.75%。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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