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裕安区罗集乡的,目前在武汉打工,之前在保险公司买了养老保险,现在老家又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会不会有冲突啊?
答:业内人士指出,社会养老保险是“根”,商业养老保险是“枝叶”,二者不冲突。近年来,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完善,作为补充的商业养老保险的险种也越来越多,让市民未来养老的多了一种选择。
8日上午,记者在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得知,购买该公司商业养老保险的市民达到近20万人次。早在1993年2月,当时47岁的方先生在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购买了该公司较早的一种养老型险种,当时一次性缴费5016.93元,按合同约定在方先生55岁时按月领取保险金,自2001年2月起,方先生每月领取80元保险金直至终身。
记者了解到,市民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选择商业养老分红保险,是因其有较高的保险保障和较稳定的收益性,另外投保范围广、保险费交付方式和保险金领取方式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款分红型的保险,凡出生28日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保险人,可选择5年、10年、20年三种年交的交付方式参保后,可选择50、55、60、65、70周岁五种不同年龄按照年领、月领两种不同领取方式领保险年金,另按需选择处理红利方式。如果一名30周岁的男性王某,按照每年300元的保险金,选择10年的年交付方式参保,到60周岁按照年领方式领保险年金。那么,待王某60周岁后,每年可领取1610.4元的保险年金直至终身。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民生养老政策的出台,临时工、家属工以及农村居民都先后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商业养老保险购买群会不会减少?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社会养老保险是解决有饭吃的问题,商业养老保险是解决吃得饱、吃得好的问题。商业养老保险是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两者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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