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3年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已向社会公布。依据全省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3110元测算,今年我市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各档次标准均有提高。今年的缴费标准分为5个档次,最高档次缴纳8623.20元,最低档次缴纳5174.40元。
记者昨日从南充市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已有参保市民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该行一家网点缴费窗口前,记者看到,市民王女士在询问缴费标准后有些疑惑地说:“今年的缴费标准为何提高了?年缴费金额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今年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相比去年增加了621.60元,主要是因为全省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较2011年有所上涨。”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档次的年缴费金额与月缴费基数相对应。按照去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简称“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一档次的月缴费基数为43110元÷12个月×60%≈2156元;年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2156元×缴费比例20%×12个月=5174.40元。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市201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如下:第一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年缴费5174.40元;第二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计算,年缴费6036.00元;第三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年缴费6897.60元;第四档次,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计算,年缴费7761.60元;第五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计算,年缴费8623.20元。
“缴费期间,在市本级参保的个体人员可以到顺庆、嘉陵两区的27个南充市商业银行网点缴费。若是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或当年需办理退休的人员,则到市社保缴费大厅办理。在各县(市、区)参保的人员,在参保地的相关银行网点缴费。”该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缴费时间从7月中旬开始,截至12月底。因参保人员多,致使每年10月至12月形成了缴费高峰期。
“鼓励参保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错开缴费高峰期,按时缴费。市民在申报缴费时,应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100%之间慎重选择缴费基数,当年基数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该负责人提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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