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孙某(1951年5月8日出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某商业养老金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00年4月15日。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养老金。2011年5月10日,孙某年满六十周岁,于是前往保险公司要求申请领取养老金,保险公司因未到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养老金领取时间为由婉拒。
提示:广大市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应注意阅读保险单、保险条款等内容。商业养老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养老金。本案保险公司将于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即2012年4月15日,按合同约定承担给付养老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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