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价值与年龄、性别无关,只与交费金额和保单年度有关,这种现象在国寿的其他险种中还没有见过。我想从这点上更能表明这个险种重在年金的给付,而不是保障,这样可以更明确的突出养老的作用。
2.现金价值比较高。以被保险人30岁为例,如果每年交1万元的话,5年交费期第七年的现金价值就是50600.00元,第30年的现金价值是89300.00元;10年交费期,第十年的现金价值就是102600.00元,第30年的现金价值就是168100.00元;20年交费期,第18年的现金价值就是206700.00元,第30年的现金价值是302700.00元。
3.交费形式比较广,5年、10年、20年都可以,年轻人可以选择20年交费,每年少交一些,比如30岁男性,每年存1万元,20年交费期,60岁开始领取年金,每年可以领取18700.00元,这个领取是可以终身领取的;如果有一些积蓄,用积蓄交保险费,可以选择5年期交费,比如35岁男性,每年存5万元,5年交费,60岁领取,每年可以领取24000.00元;如果选择比较适中的10年交费,还是35岁男性,每年存2万元,60岁领取,每年可以领取18200.00元。这样水平的年金,对于补充养老来说,还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
4.红利分配的形式也突出了养老的特点。以往国寿的分红保险其红利都是可以现金领取和累计生息两种处理方式,而累计生息也是随时可以领取的,这回的个人养老金保险的红利就不同了,在领取日前的红利只能是按复利累计生息,不能领取,到年金领取日时,可以做几种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转换成养老金分年领取;领取一部分,其余部分转换成养老金分年领取。这样可以使补充养老更为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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