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上下均达成共识,养老改革方案往何处去,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共识”。
据《华夏时报》报道,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在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上,就养老制度改革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基本没有悬念。
尽管还没有权威方案传出,但专家或媒体不时“透露”的改革动向,隔几天就会引发一轮热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对此高度关切在情理之中。目前养老制度存在的“双轨制”、资金缺口等问题,确实需要尽快启动相应改革。这需要政府部门和专家共同研究“顶层设计”,但同样不能忽略“底层意见”。
以延长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说,虽然这是重要国际经验,但当听到延长的新闻,网上质疑声还是很多。这也是一种提醒,在改革设计阶段,不妨就多一些公开说服和征询意见,在公共讨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共识。否则,日后形成方案再来寻求认同,阻力可能会更大。
客观而言,我国目前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有进一步延长的空间。多数人的工作年限都不止15年,适当延长的话,对个人的直接冲击并不大。但如果延长的幅度过大,那实际上就和延迟退休没有本质区别;而延长缴费是强制统一延长,还是通过激励制度,让个人自由选择,具体操作不同,对不同群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更加需要大范围的征询意见。
养老政策改革,在任何国家都是极为“敏感”的事情。比如,法国也准备2020年后,根据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情况逐步延长缴费年限。尽管新的改革方案已经算是“温和”,并不是完全“一刀切”,方案中特别提到,将考虑工作条件艰苦人员和女性特殊情况等,设立艰苦职业的“工时账户”,使艰苦岗位从业者能够提早退休,或接受培训或换岗。但改革方案在国内同样引起争论,阻力重重。
当然,作为一项牵涉面很广的改革,政府部门和专家的前期论证,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草案,也就无法有的放矢地征询民意。从这个角度来说,公众也不必急于否定所谓“延长缴费年限”的共识。在“开门决策”已渐成惯例的背景下,这么重大的改革,相信会给民意留下充分的参与和讨论空间。
就在上个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建设“透明政府”,“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之中”。在社会尤为关切的养老制度改革问题上,相关部门更应该看到民众的期待,在完成前期的专家设计工作后,尽快开始下一轮的民意征询。只有上下均达成共识,养老改革往何处去,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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