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保险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将从保险属性、对象、缴费方式及赔付方式等几方面详细解读“大病医保“与”商业重疾险“的区别及联系。
(一)区别
1、保险属性不同:“大病医保新政”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重疾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保障对象不同:《意见》中明确指出,“大病医保”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而商业重疾险的对象是自然人,自愿投保,只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3、保障内容不同:“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大病医保”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而商业重疾险是按照商业保险公司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后即可申请赔付。
4、缴费方式不同:《意见》中明确指出,“大病医保”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而商业重疾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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