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个税递延政策助力养老
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备受业界期盼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终于破冰。业内纷纷表示,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中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也让作为年金受托管理的保险等非银金融机构,激动地分享这一“盛宴”。
所谓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对年金供款、年金投资等即期的缴款、运作环节不予征税,仅在最后的给付环节征税。“递延纳税政策以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中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官方表示。
此外,在商业保险方面,有专家分析,商业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或将在不远的将来推出。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曾公开表示,期望尽快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经测算,每年延期收取1元钱的税收,就可在20年内吸引个人积累养老金150元。因此,一旦政策落地,将利好保险行业。“除托管人资格外,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几乎为保险、证券和信托公司垄断,因此政策推出将为非银行业带来利好。”平安证券[微博]某分析师表示,而其中最大受益者,当属国寿、平安、太保、太平、泰康等大型保险公司。“让老人老有所依、有保障地生活成为了现在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因此,这些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中国的养老事业又向前迈了一步,但由于还在起步阶段,因此短期内的全面覆盖还有一定的困难,对险企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上述分析师认为。(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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