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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新模式 “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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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在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成立了养老社区,负担得起高额保费的客户可以在晚年进入社区,“奢华”养老。这种选择不只是富人的专利,其实很多种形式可以互通。
   目前值得探讨的“以房养老”虽然在我国还是一个相对新鲜的商业养老保险方式,但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养老模式。在西方,“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比如英国的住房养老模式,即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获得的贷款充当保费用来购买年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英国又被称为“逆向年金”。加拿大是“倒按揭贷款”业务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生命的最后,在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比如一位老人将所住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10万加元,该老人在15年后去世,银行将其房产处置后获20万加元,减去10万加元贷款,再减去15年的贷款利息后,剩余的钱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在新加坡,针对私人建造的商品房能参加“倒按揭贷款”,拥有此类房产的60岁以上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综合来看,这种模式风险较小,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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