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招行行长马蔚华在提案中表示,要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大力推动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金体系的建立,促进三大养老支柱的平衡发展。
马蔚华认为,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建立了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是政府过多地依靠代际再分配方式承担了公共养老保障责任,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来鼓励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建立和发展,养老金基金储备不足,在人口老龄化压力下,财务上将难以为继。
根据早期建立养老保障制度的工业化国家经验,通过税收递延方式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即对在特定个人账户缴纳补充养老金,在缴费、运营阶段不征税,在领取阶段按相关法规征税,可以鼓励个人加入养老金计划,有效改善养老金供给不足,减轻公共养老金负担,从而保障养老金计划可持续发展。
具体建议如下:政策层面上,为个人养老金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法规明确运营流程、数据规范、信息披露与监管要求,为建设第三支柱养老体系提供制度保障;运营层面上,采取信托运营模式,建立机构准入机制,确保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安全运营;实施层面上,可先行开展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金的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金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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