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残保险金18周岁前高残,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后高残,按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从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投保人每年可领取2%保险金额的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高度残疾、身故或年满87周岁。
满期保险金生存至88周岁,投保人可领取等额于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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