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目标:人人有养老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1995年建立,到2002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1亿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44.9%。2005年,养老保险制度逐渐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自2007年开始,各地加快了省级保险统筹步伐,2007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85亿人。
根据国务院的规划,2020 年之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而实际情况比推进得快,今后五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要全覆盖,2011年要达到40%。
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7亿,与2005年相比,增长46.8%。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2.5亿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24%的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43亿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总结“十一五”社保规划时说,在累计近5000户企业关闭破产中,妥善安置了1000多万名职工;尽可能把各类非公企业和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五七工”、“家属工”等也陆续纳入制度覆盖范围。
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西部地区明显低于东部沿海地区,在被覆盖的群体和地区中仍有众多的人员游离于社保之外。清华大学杨燕绥教授透露,现行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达到85%以上,也就是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的85%以上,比事业单位高。相比之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替代率却不足50%。
总体估算起来,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仍然有约50%没有任何养老金,有50%以上的从业人员没有被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所覆盖。
现阶段,应当允许多元养老保障制度并存,也应当允许不同制度导致的不同群体之间养老金待遇差别的存在,现在应当追求的是,人人可以不同程度地享有养老金。
杯水车薪的“新农保”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一直采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这些年,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功能开始弱化。农村原来依附于集体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无存。土地对农民养老的保障功能逐渐弱化。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速度正在加快,家庭养老保障难以为继。农民养老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世纪90 年代初,一些地方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尝试和探索的“老农保”并没有成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筹资模式没有政府补贴。最后演变为农民的自我储蓄,因而很难持续下去。以一位参保的农民为例,1998 年9月其缴费金额为200元,2007 年9月到领取年龄时每月只能领取3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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