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生活层次可以有所不同,但所有的老人都有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权利。在与阳光城养老社区的负责人交流时,我向他询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们养老社区所关注的目标人群是50岁至70岁之间的活力老人,再差一些的也是有较强的经济能力购买他们在养老社区的住房,或缴纳几十万美元不等的入住费、2000美元左右月租费的老人。但我相信,美国社会也会有这么一个老人群体,他们无疑也有前面我所说的“享受快乐感、具备安全感和消除孤独感”的需求,可他们相对比较穷,无力承担入住养老社区或其他类似的养老机构所要求的费用,那么,谁来管他们的养老呢?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在美国,针对这些老人,既有一些政府资助的项目,也有不少社会慈善团体支持的项目。如果商业公司不愿做、不能做,政府就承担照顾这些老人的义务。美国社会是否完全做到了这一点,我尚没有进行过调研查实,无从评论。但我认为,保证所有的老人都有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权利(虽然生活层次可以有所差别),的确是我们每个社会在建立养老制度、制定养老政策时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除非发生意外,每个人都会经历“老”的过程——虽然“老”的状态可能因人而异。既然老是无法抗拒的,但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是可以选择的,那我们为什么不去选择一种更好的方式?要我选,我就选快乐、优雅地老去!就像国内人们耳熟能详的一首歌所唱到的那样: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而养老社区应该是最理想的选择之一。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技术手段的提高,加上巨大的人口基数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等因素的交织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未富先老”的中国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养老问题都更加严峻,庞大的老龄人口将成为决定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各种重要因素中的重中之重。对老人最大的善待是让他们能够享受快乐感、具备安全感、消除孤独感。保证所有的老人都有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权利,是我们每个社会在建立养老制度、制定养老政策时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我认为,大力发展商业性的养老社区是中国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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