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保险应考虑地方差异
从新农保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个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框架正在逐步形成。但是,专家表示,在充分肯定上述由“全覆盖”所昭示的“里程碑”价值的同时,也要意识到,就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完善、养老公平的不断深入而言,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实并不是一个大功告成的终点,而是一个任务更加繁重的全新起点。
根据试点规定,城镇居民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这一数额与新农保养老金完全相同。对于生活成本相差较大的农村与城市,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
对此,褚福灵表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普惠性和福利性,只是补贴,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只能是低水平的,是根据我们能力给予的较低水平的保障,在这方面中央只是给出了这个原则,一些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当然,要完全解决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除了社会养老保险外,还要靠自己的积累和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
王延中也建议,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有关方面在确定缴费档次、参保补贴、基础养老金支付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切忌“一刀切”。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
同时,朱俊生强调,如果仅仅只是靠地方财政来支付这部分补贴,那么会对一些地方的地方财政造成压力,也不利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迅速推广,建议中央财政对于这部分落后的城镇更多地承担起转移支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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