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透露:“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及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已完成初稿,将争取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推出,同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也正在研究当中。”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方案可能出台,但具体的作用还需要时间等待。”
据尹蔚民介绍,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正在设计论证的方案是,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城镇职工缴费低。将来的制度设计上,农民工可以有两种选择:在异地比较稳定就业而且长期居住在工作地的,可以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另外一部分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则单独设计一个制度模式。这种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将来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一步将要设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进行衔接。
唐钧对此表示,“最好是企业把钱直接给农民工,这样承担保险的就由原来的农民工、政府、企业三方减少为农民工和政府两方。这样操作比较简单。”他建议,在中央应该建立一个结算中心,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最后由中央结算中心统一结算。比如,一个农民工在广东10年,上海5年,北京10年,最后根据3个地方的标准把钱统一收到结算中心,最后由结算中心把钱全部发给农民工。
“一个人在北京工作了10年,在养老保险利益取得的问题上,由于他在北京工作15年以下,他没有创造出完整的养老保险利益,他的养老保险利益是有缺陷的。但他毕竟工作了10年,在10年中他创造了养老保险利益,因而他的养老保险利益同时也需要维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模糊系统与数学学会副理事长李洪兴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
他提出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糊模型,以确定可以分段计算劳动者养老金权益的政策办法,以确保劳动者在为当地做出劳动贡献的同时也积累相应的养老金权益,并能够在退休后分别计算和领取。
《法律法规汇编》主编、对农村养老保险研究多年的经济学学者王培绿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初稿为基础,作为改进,将初稿中规定的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的10%的养老保险基金改为统筹基金,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独立核算体系,将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适当返回农村,作为当代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险基金,这就解决了当代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社会保障,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的后备力量雄厚,未来农民工养老保险也能得到解决。直至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享受同样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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