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省政府发出通知(200521号),要求做好乡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为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还确定了10家大型乡镇企业作为直接抓的试点企业。几个月过去了,从各市所反映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进展缓慢,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10家重点企业中,只有介休市安泰集团公司为其4000多名职工全部缴纳了保费,长治潞宝焦化集团等5家企业正在制订参保方案,其余几家至今仍无动作。农民工参保工作面临重重障碍,这种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据记者了解,农民工入保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者从节约成本考虑,不愿意为农民工上保险。根据相关方案规定,农民工参保费用大头(约占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0%)由企业出,这肯定会增加企业开支,因此许多经营者拒绝为农民工入保。二是受临时观念影响,农民工自身参保意识差。据记者了解,“饭吃到肚里才是本,钱装进兜里才实”是大多数农民工的心态,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他们对参保心存疑虑。同时欠薪状况的存在,使本就收入微薄的农民工更不愿意参保。三是农民工异地就业,流动性大,给参保在客观上带来难度。按照我国现行政策,社保工作是以省或是以市、县为统筹单元,而农民工大多跨省、市就业,这给他们参保、续保以及社保管理造成了一定难度。有的农民工从事体力劳动,没有固定单位,用人单位就以此为借口,规定试用期满后方可参保。事实上,还不到试用期满,活就干完了,农民工也离开了。四是参保政策刚性不足,缺乏有效的处罚制约手段。对农民工参保,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虽就法理而言,社保应该涵盖农民工。但是,由于农民工的特殊性,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排除在外。而一些地方性法规,由于没有强制性,执行起来力度不够,难以对不参保企业形成制约。
农民工作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被纳入社会保障网,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问题。但是,上述障碍的存在绊住了他们参保的脚步。如何将这一惠及广大农民工的政策落在实处?记者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能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筹安排,强化参保措施并督促检查,为农民工参保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要在农民工参保这件事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打消农民工的顾虑,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等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作为企业的老板,也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企业才会财源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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