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4月,又到了各用工单位为农民工集中办理养老保险的时间了。我省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情况如何?养老保险体系哪些还需完善?记者对此进行了关注。
有关部门及地方调查统计显示,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退保现象也很常见
杨忠,九江彭泽某纺织厂职工。进厂务工4年,单位至今未给他办养老保险。他也认为,自己这么年轻,要买保险干吗?单位不如将办理保险的那笔钱发给他更实在。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我省进城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将他们尽早纳入社保体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但全省目前未参保的农民工不在少数。4月9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获悉一组数据:2007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6。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480。6万人,省内转移就业146。3万人,农民工总体规模成逐年扩大趋势,但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只有33万多人,只占省内转移就业农民工人数的22。5%,工业园区农民工参保率不到10%。
此前,省委政策研究室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就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赴萍乡、宜春、上饶、鹰潭等地进行了专题调查,抚州、景德镇、新余、吉安等地也参与联合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工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宜春市工业园区农民工有7。5万人,参保的仅400余人;萍乡市工业园区农民工有9544人,仅497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率为5。2%,抚州市、鹰潭市的农民工参保率更低。
除了参保率低,在部分用工大县,退保现象也很常见。龙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钟龙云告诉记者,该县工业园区现有农民工4万余名,2007年新增3970人参加养老保险,当年退保的就有870人,占了新参保人数的五分之一。从2003年起,每年都有近千人退保,有来自湖南、四川等省外的农民工,也有本地的农民工。
一方面,政府要将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他们老有所养,另一方面,参保的农民工又在退保。好政策的背后,有没有制度的缺陷?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难、用人单位不愿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门槛高等问题影响农民工参保
万安籍农民工吴华敏,在东莞市务工6年,有着强烈的养老保险意识。是在老家参保,还是在东莞参保,他犹豫不决。
“在东莞办,个人缴工资基数的8%、企业缴20%,但要连续缴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金。若中途不在东莞务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难,我只能退保,带走个人账户余额,企业缴纳的20%拿不到。”吴华敏告诉记者,若在万安县参保,他只能算作自谋职业者缴费,其承担的费用则从原来的8%变成了20%,承受不起,所以一直未办。
吴华敏认为,农民工流动性强,养老保险却不能“漫游”,参了保的农民工,明知退保所得远低于将来可能获得的保险收益,工作地变动时也只好退保。
事实上,各地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养老保险不能自由流动成了全国“通病”。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
江西省由于中央每年安排了一笔资金用于各县市社保统筹基金的缺口调剂,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的省内“漫游”,省际“漫游”暂时无法实现。一些发达省份设置了必须要有当地户口、缴费满一定年限和退休年龄等种种限制,作为劳务输出大省,我省每年有数百万外出务工人员难以将养老关系转移和接续。养老保险“漫游”问题不解决,跨省农民工该在哪办养老保险,他们依旧茫然。
记者了解到,用工单位不愿主动为农民工办养老保险,仍旧是制约参保的“老大难”问题。鹰潭市对全市2000家民营企业调查发现,企业自愿主动为员工办社会保险的仅占5%,被动办理的占75%,等待观望的占15%,抵制的占5%。有些地方政府也存在认识误区,片面强调劳动力低成本优势,担心推进农民工参保会影响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此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门槛太高,也让农民工望而却步。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以当地上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由用工企业缴纳基数的20%,职工本人缴纳8%,对于多数进城的农民工,尤其是中年农民,他们收入低且要养家糊口,根本无力考虑长远保障。青年农民工常常只看到眼前利益,参保意识不强,宁可多得些实在工资,也不愿参保。调查中,不少农民工表示“三个没信心”:对自己连续缴纳15年保险费的能力没有信心,对自己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没信心,对现行社保政策的稳定性也没有信心。
应尽快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早日实现全国社保卡“一卡通”
民生是根本。农民工的养老之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保模式条件还不成熟,但一些省市从实际出发进行了探索,比如上海、成都、大连等地推出农民工综合保险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有关专家称,我省作为欠发达地区,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一方面农民工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工收入水平不高,必须尽快建立符合我省省情和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据了解,江西省农民工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常年务工已市民化的农民工;二类是长期在不同城镇流动工作的农民工;三类是农闲时务工的季节性农民工。有关人士建议,一类农民工应纳入现有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而二、三类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强、就业不稳定、收入水平低,必须有符合其特点、相对独立的过渡性养老保险模式,应该低门槛、低待遇、广覆盖、允许中断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且易转移接续。其中的低门槛是指,费率和工资基数应低于现行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同时享受待遇标准也相应降低;易接续是指,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应实行个人账户积累,个人缴费完全进入个人账户,用工单位缴费大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随农民工流动就业而转移接续。
可喜的是,国家年内将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以尽快实现跨省市的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接续,再加上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的建设,我们将有条件在全国实行社会保险卡的“一卡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符合江西省省情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具体办法,已经列入了今年工作日程,有望在国家《办法》公布后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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