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小张是重庆箕山电煤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近段时间,他脸上总是笑呵呵呵的,干起活来也特别的来劲。原来,他所在的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今年30多岁的他只要按基数缴纳保险金,退休后就可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到固定的退休工资了。
在我区煤矿、机械制造等企业,像小张一样购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就达8003人。这些农民工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据了解,从去年7月推出农民工养老保险至今,我区农民工的生活又多了一层保障“安全网”。
28日,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从去年7月1日起我区正式启动了农民工养老保险以来,目前我区已有8003名农民工办理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按照《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5%,而缴费基数是农民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今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为1155元,以此作为缴费基数测算,农民工个人每月需缴费用在57。75元。农民工个人缴费5%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9%记入个人账户,剩余的1%作为共济基金,用于支付农民工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农民工按规定缴费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
据了解,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后,在重庆市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其农民工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可以转移;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或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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