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些国家除了基本养老金外,还有一个非常发达的保障老有所养的辅助网络。比如,美国在税收政策上实行间接的财政转移,支持养老金制度;德国则是每年要拿出几百亿欧元支撑其庞大的养老保障系统运转。
而退休金的来源,各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各拿出工资收入6.2%作为税收,形成专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则用来支付残疾金、遗属遗孤抚恤金等其它社会保障基金。在法国,基本养老金由雇主交8.2%,雇员交6.55%;法国对遗属遗孤补助的资金来源于由雇主按雇员收入的5.4%缴纳,作为困难家庭补助金。
退休工资有差别
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
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
而在法国,情况就不一样了。一般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原工资50%的退休金,公务员则按退休前工资的75%计算。法国法律规定,必须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金并满65周岁以后申请退休,才能全额按比例享受退休金。法国对一般退休者原工资收入的计算基数是由当事人收入中最佳25年的平均值构成。比如,某人一生中最好时期的月收入达4000(约4万元人民币)欧元,最差时期的月收入仅1000欧元,而最佳的25年的月收入平均为2500欧元,那么他能领取的退休金就是1250欧元。对于年龄到了65周岁但没有交足养老金的人来说,退休金要按比例扣减。比如,假设一个人到了65周岁但只交了90个季度的养老金,25年的月收入平均值为2000欧元,他就只能领取562.5欧元的退休金(90÷160×2000欧元×50%)。看来,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对退休金收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鼓励人们老有所为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美国和德国在今后几年内将把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这些国家鼓励人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继续留在岗位上。英国人的口头禅是“50岁创业才开始”。而树立在德国科隆市大街上一家公司的广告词本身就已经彰显西方国家在老年人问题上观念的转变:“55岁太老了?我们连65岁的人都雇呢。”西方各国目前对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仍继续工作的人在各方面实施鼓励政策。在芬兰,65岁退休领取的养老金比60岁退休最高可多出40%.美国人到了退休年龄但仍愿意坚持工作的,每多工作一年就奖励10余个百分点的退休金,直至正式退休。
实际情况确实如此。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政府对养老金的巨额缺口和老年社会的到来已经感到“惊恐”;另一方面,公司的决策者们目前正在重新审视退休人员的使用价值,并热衷于对老年人的“余热”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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