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接到年近70岁的读者陈玉珍老人的投诉,称“泰康人寿”太可恶,设陷阱骗人。陈大妈说,自己存进去1万元钱,取出来的却只有9000余元,存了半年钱,不但一分钱利息没得到,还被“千里马”分红保险“吃”掉了近千元。就此事陈大妈郑重地将一封投诉信交给本报记者。
陈大妈告诉记者,2004年8月的一天,她到南昌一邮政储蓄所窗口准备存钱,听到对面的工作人员在宣传“千里马”分红保险,并介绍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存款方式,“这个保险好,有保障,年年分红。”陈大妈只听工作人员这样说。听后她觉得这样存钱很好,便购买了一份“泰康人寿”的千里马两全保险。
2005年因急需钱用,陈大妈便来到江西“泰康人寿”退保。拿到“领款收据”仔细一看,自己的1万元存款却只剩下9097.63元。陈大妈不明白存了半年不但没有利息,反而扣了902.37元。“他们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提前退保要扣钱呢?”陈大妈泪流满面地对记者说,自己辛苦攒的养老钱,就这样被“泰康人寿”“吃”掉,很痛心。她说,当初购买这份保险时,工作人员明明说是存款,根本没有提及提前退钱要扣钱一事;签合同时,保单上密密麻麻的条款,自己年纪大,眼神不太好,也看不懂,再加上工作人员直说这个保险好,自己也便没多想。陈大妈认为是“泰康人寿”愚弄了自己。
被扣了钱的陈大妈很生气,于是便找工作人员讨要说法,没想到“泰康人寿”的工作人员却不予理睬,也不作任何解释。“为了个人利益,现在的保险销售人员不择手段,隐瞒风险信息,误导欺骗客户,昧着良心办事。”陈大妈说,她找到报社反映情况,一是为了讨个明白公正的说法,同时也要让更多的人都知道,买保险要小心,别像自己一样跌入“泰康人寿”的陷阱。
那么陈大妈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泰康人寿”是否有误导之嫌?为核实情况,记者来到了位于南昌市永叔路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在记者亮明身份后,一工作人员便说公司领导都出差了。当记者表明是接到读者的投诉来核实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将情况告诉她。而当记者把陈大妈反映的情况告诉他后,该工作人员却说:“我作不了主,你们还是等下星期一领导回来再说吧!”该工作人员叫另一名工作人员不要与领导电话联系,要警惕一些(外面的)人。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另一名工作人员才打电话联系“泰康人寿”办公室的姜主任。
看完陈大妈的投诉信后,姜主任表示,不仅仅是“泰康人寿”有这种情况,现在顾客看不懂条文或者业务员宣传不到位导致一些纠纷的事情并不少见。“业务员不会宣传得那么到位,只是顾客看了宣传单有不懂的就问一下。”同时她也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与客户自己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客户往往只注意条款上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而忽略了对自己不利的约束。
当记者提到退款一事时,姜主任并不回避却也没有正面回答。她表示提前退保是要扣除违约金的,这是按保险条款办事,她说:“出现这种问题,我们不会全按客户的要求,只能对客户进行好好地劝导。”她还说就算是以后条款修改了“也不可能有全额退款的”,她告诉记者现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的“内部”人员;一种是“外部”人员,是代理保险业务的外聘人员,由于他们的素质良莠不齐,从而导致顾客利益受损。姜主任表示会找到业务人员和陈大妈协商,解决这件事。
就在记者发稿之前的7月11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办公室的姜主任和银行保险部的潘经理来到本报,针对这件事出示了一份盖有泰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红色印章的函,说明千里马两全保险(分红型)B型款是泰康人寿的一款银行保险分红型产品,因为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等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所以个别柜员在销售过程中会有急于求成的心态,从而给客户做的产品介绍不够全面、客观。潘经理也承认前端销售和后期服务没有连接起来。来函对“泰康”公司因柜员销售行为不合规给客户带来困扰致以诚挚的道歉,还表示会与客户进行积极的沟通以安抚客户在此次退保事件中受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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