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提出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记者以为,“以房养老”的方式对于有房产的老人家而言,虽然是件好事,但在实际操作中则可能遭遇许多难题。
其中,难题之一是商品房只有70年的产权,70年之后如何续权则还是个未知数。即便采取“以房养老”的业主寿命不超过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但此刻该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也许已所剩无几。保险公司若要靠剩下的使用年限补偿其所支付的养老金成本,那么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也就相当有限了。
难题之二是现有的“拆迁条例”对被拆迁户的权益保障有限,而养老所涉及的时间则难以估算。而且即使是新的一手楼,过二三十年也已成为旧楼,同样有面临拆迁的风险。因此,“以房养老”看起来是能帮助老人分担拆迁的风险,但实际上这当中蕴涵的拆迁风险肯定会被保险公司计入成本的。其最终的结果肯定是房价被低估。这样一来又令“以房养老”者觉得划不来,从而导致“以房养老”难以实施。
难题之三是“以房养老”也许会导致家庭矛盾的增加。目前,国内啃老族众多,一旦老人想“以房养老”,就等于是剥夺了子孙辈的继承权。这显然会引起“啃老族”的不满。加上市民普遍存在的“老窦养仔天经地义”的观点,以及楼价高企让“80后”普遍承受不起的实际原因,令“以房养老”也难以在实际中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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