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一分钱每个月还有养老金拿,以前哪能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呢!”家住合肥市经开区芙蓉社区九龙园小区的程厚山感慨地说,此前他和老伴生活困难,不过现在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他们每月总共可以领到140元养老金,再加上两人的低保金,生活压力缓解了不少。
早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就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7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今年这一制度将在我省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说,从养老保险制度中受益的已经不仅仅是退休职工,还包括了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可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填补了我国养老制度中的最后一块空白。
今年3月,我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发布,此次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70多元,超过全国人均150元的调整水平。据了解,今年是我省连续第八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而且调整水平较高,并加大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同时照顾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各类企业退休群体。“可以说经过连续多年的养老金调整,我省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得到保证和提升。”省人社厅厅长刘莉说。
另外,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也得到了逐步解决。我省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依照当地居民低保标准每月发给生活费,2007年起此项工作又被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确保了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继续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是‘十二五’时期必须着力做好的极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刘莉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以及收入分配改革的深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将继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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