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的养老保险模式主要有三类:
一是以美英德为代表的“现收现付制”。
将雇主和雇员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由社会统筹基金统一支付养老金,不足部分由财政直接拨付。现收现付制的最大优势就是操作简便、管理方便。但它是用在职者的缴费直接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在人口老年化的压力下,令财政不堪重负,让在职者丧失信心。
二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及以智利为代表的拉美国家,它们推行的模式称为“完全基金制”或“强制储蓄制”。
不设统筹账户,只设个人账户,雇员单一缴费或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完全基金制完全强调个人贡献,由“个人账户”这个单一支柱承载个人养老负荷,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
三是以瑞典为代表的“部分积累制”或称“部分基金制”。
设立两类账户(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将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分别放入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给付养老金时,则分别从上述两个账户中按比例支出。同地区受益人从社会统筹账户所获给付比例是相同的,差别在于,每个受益人从个人账户中获得的给付数额不同。在职期间参保时间越长、收入越高者,其所获养老金就越多。
世界各国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也有不少成功经验,包括:1.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标准,如法国提高公共部门雇员领取全额养老金所需的工作年限。2.改革养老金支付的指数化方法,将与收入指数挂钩改为与价格指数挂钩。3.将与税前工资挂钩改为与税后真实工资挂钩。4.改革养老金计算方法,如将原先公式中的“最终收入”或“n年中的最高收入”,改革为“一生中的平均收入”等。5.延迟退休: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鼓励年长雇员继续工作以推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瑞典、西班牙、荷兰允许那些希望多工作几年的年长雇员继续工作;德国鼓励退休者参加半日制等部分时间工作,并对提前退休者采取扣除部分养老金的处罚措施。从国际情况看,在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男女从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多数为63岁~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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