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养老第二、三支柱建立
今年6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透露:“下一步保监会将在上海率先推行个人税延型的保险制度试点,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市场。”据了解,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计划相关税收征管细节由财政部确定后,由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向国务院提交试点申请。
“如果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成行,这将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举措。”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外经验,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能否有大发展,往往正是取决于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分别是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除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外,根据媒体报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中还涉及养老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计划中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政策对养老保障体系二、三支柱的建立都将是利好。”某参与方案讨论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高管表示。
据了解,在税制改革法的推动下,美国年金保费收入从1975年开始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年金保费占寿险总保费收入的比重由1975年的17%大幅攀升至1990年的49%,年金产品提升寿险总保费15年复合增长率3.5个百分点。日本自1970年税改后的20年内年金保费收入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年金占寿险总保费收入的比重由1970年的7%大幅攀升至1990年的33%,年金产品提升寿险总保费20年复合增长率2个百分点。
而据保监会上述负责人介绍,我国养老年金保费收入每年只有1000多亿元,相比于寿险行业每年近万亿元的保费收入,占比较小。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微弱。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近几年取得一定的发展,但整体存量也仍有限。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4.5万家,涉及职工1500万人,资金存量达到3500亿元。相比于近2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结余,这一支柱也很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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