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一直都是需求量较大的险种之一,人们为了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纷纷通过购买养老保险来提供生活支持。而自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以来,各地积极响应该政策的号召,努力实现养老保障全面覆盖。
日前,西宁市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已开始对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生)至59岁从未参加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进行摸底,西宁市有望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让部分没有养老保险的城镇人口也将“老有所依”。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或将按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设定,由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当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相信,在各地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养老保障将实现全国覆盖,“老有所养”将不再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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