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以房养老”保险推出后,年过7旬的黄阿姨夫妇、康先生夫妇成为第一批敢吃螃蟹的老人。这两位老人认为,尽管很多人来劝阻,但他们始终认准了这是个好事,适合未来他们的养老计划。
黄阿姨今年75岁,月退休金3000多元。她说自己是一位热爱生活、喜爱养花和宠物、很具有爱心。康师傅和老伴很早就开始关注以房养老,是在
幸福人寿项目推介会现场登记愿意投保的第一人。他说,投保后自己还是心绪难平,康师傅还做了一首诗说“追踪此事已数载,敢吃螃蟹有恒心”表达自己的心情。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黄阿姨通过投保“以房养老”每个月领取到的
养老金在万元以上。黄阿姨夫妇坦言:这款产品现在每月为我额外增加了一笔养老金,我能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为自己和宠物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将来等我需要被照料,考虑住养老院时,还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租金加上养老金,可以保证我安享晚年了。”幸福人寿有关人士介绍,老人已签约抵押的房子,老人仍需保证按时交纳房屋的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如保险公司发现有欠费,有权从老人的
养老保险金中直接扣缴。另外,签约房产也是可以出租的,但每次签约出租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两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我国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大部分老百姓对于以房养老的认同度不高。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张阿姨今年62岁,谈到以房养老问题,她觉得自己不会这么选择。“家里的房子将来肯定要留给子女的。”张阿姨说,北京房价高,子女们买房子不容易,如果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身故后即便可以有些剩余的钱留下,但失去房产还是难以接受。市民孙先生说,父母年纪大了会雇人在家照看,也可以选择送到养老院。到时候如果住养老院要花钱,出租房子的钱正好付养老院的钱,实际上租房子的钱基本上也够养老了,不需要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他认为这种住房抵押是不合适的。
专家认为,以房养老的老人他们可以把一套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以获得更多用于养老的资金,供有生之年颐养天年。总的来说,可以认为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这个特定群体,至少目前还不是大众化的一种养老保障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