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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1年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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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以房养老”模式试点一年有余,进展微乎其微,目前也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的产品。“以房养老”还没有得到国内市场的普遍认可。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幸福人寿)推出了国内第一款“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在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和武汉(楼盘)四地进行试点。然而,近4个月里,仅有12户家庭共22位老人签约。
 
  相对于庞大的老龄人群,选择此产品养老的人数可谓寥寥。
 
  事实上,不仅是这款保险产品的市场反应冷淡,“以房养老”模式试点一年有余,进展也微乎其微,目前也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的产品。“以房养老”还没有得到国内市场的普遍认可。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指导意见》规定,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费率表推算,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为例,房屋价值为500万的情况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00元。
 
  不过,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对于以房养老保险的遇冷,保险业内人士多认为是预料之中。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试点效果不好是受我国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历史环境、相关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简单来说目前还不太适应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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