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可投保以房养老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4年7月中国保监会公布广州、北京、上海及武汉纳入“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幸福人寿经中国保监会批复后,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保险公司。
相关人士表示,房屋的评估标准会参考市场价格。南都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房子被评估后,每月给出的养老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估价,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以一套估价400万元的房子为例,老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在8700元左右。如果是估价100万元的房屋,老人每月能领养老金2200元左右。“目前最多估价是500万元,每个月可领养老金1万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抵押房屋在投保人在世期间已超出70年产权,后续如产生费用及权属该由谁来办理?对此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律师章勋介绍,目前还未出台相关规定界定和明确,但他个人建议,保险公司应在合同中注明一旦发生此问题如何处理的事项。对此,幸福人寿工作人员回应,产权超出70年,公司仍将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直至过世。如果抵押房屋遭拆迁,投保人须在10日内告知公司,投保人可选择退保或以拆迁后分配的新房屋进行抵押。
房价增长收益保险公司称不收取
如果投保人的房屋出现市场价格上涨,增值部分如何分配?有保险人士介绍,目前国家给出了两种方式: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对此,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最初的产品设计已考虑到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在评估抵押房产价值时,会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的增长部分将全部归属投保人。这一方式保证了老人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的同时,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失独老人少选“以房养老”
说物业在自己名下才踏实
广州首批签署此“以房养老”合约的一对老年夫妇,因女儿在国外,故房子没有传承的需要,如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会补贴不少费用,改善老年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