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商业养老保险是资本市场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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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商业养老保险被视为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结构中的第三支柱,即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或参与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金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
据社科院调查,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行业人数和基金收入增速放缓,缴费人口占比下降,在制度赡养率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基金当期结余大幅减少,累计结余备付月数下降,基金财务可持续性面临新的挑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领取待遇人数都进入低速增长状态。
由于2014年国内资本市场表现强劲,企业年金基金资金投资收益创自2008年以来新高,但参加人数和缴费水平都未明显上升,年金规模扩张再遇阻力。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报告指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诸多难点,难以承载全部养老责任,市场化运作的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柱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帐户是促进第三支柱发展的重要契机。
“长痛不如短痛,等到制度难以为继时,再去改革则会十分痛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表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总体仍处于人口红利期,出于财政压力的现实困境,当前是进行养老保障改革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唯一的窗口期,建议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顶层设计,鼓励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境外存档,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利的补充,为应对老龄化争夺主动。
中国是储蓄率较高的国家,居民人均储蓄率一直保持在35%以上。基于此,黄洪认为,有必要通过强有力的政策引导改变目前自主养老储蓄为主的模式,改为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的专业机构管理养老,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老年体面生活的“压舱石”,有效防止老年致贫。
黄洪建议,建立商业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制度的顶层设计,决策层将坚持政策引导,要完善财税、监管等支持政策,在商业养老保险购买、投资、积累和待遇领取等各个阶段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该论坛协办单位安邦保险集团副总裁姚大锋现身,其主张应促进商业养老保险混业经营,让其发展潜力充分展现。“多混合的发展带来生机,产生动力,不论是资金来源的混合,或是投资方式的混合,甚至是服务方式的混合,都是强调商业养老保险要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进行全面融合。”
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前十个月,保险业实现原保费收入2.0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68%。其中,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505.66亿元,同比增10.84%;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16万亿元,同比增21.17%。
资金运用上,10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0.61万亿元,较年初增13.66%。今年首十个月保险资金投资於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14.02%,较前三季度上升0.8个百分点;银行存款和债券余额占比为57.81%,较前三季度下降1.48个百分点。
此外,今年首十个月,保险业总资产11.83万亿元,较年初增16.49%。产险公司总资产1.77万亿元,较年初增25.61%;寿险公司总资产9.42万亿元,较年初增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