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者黄方毅,连续十年关注
养老金问题。
黄方毅委员的建议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
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二是让国有资本在养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完善养老保险等制度的统筹。
这几个问题基本触及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根本问题,即公平性、资金投入以及统筹续借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关于“双轨制”,2014年底,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这至少在制度层面已经打破了原来的双轨制,朝着并轨迈进。事实上,人们在此问题上的抱怨,可能主要在于保费缴纳,以及
社保基金将来的购买力。相关决策者也曾坦陈,现在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负担重,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缓慢推进之际,普通工薪阶层当期花费的负担较重,可支配的现金流并不十分宽裕,并且普通人也无“灰色收入”。从某种角度讲,收入分配的鸿沟不被显著弥合,人们对所谓双轨制的抱怨不会减少。
一方面,现在缴费水平偏高,但另一方面,一个现实问题是现在基金收入增长幅度慢于支出增长幅度,降低缴费水平又会影响当期收入。这种两难困境,也有不少学者建议让国有资本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国有资本这一“水库”本身就具有调节功能,社会各界近年来越来越关注国有资本的社会化,一个较大共识是国有资本向社会分红当属国资社会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相关人士建议,中央企业如果通过分红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给政府和民众,将对储蓄率降低大有裨益。也有专家建议,应当通过立法对垄断国企向国库缴纳国有资产收益金做出规定。显然,国有资本如能介入,那么将是解决缴纳保费较高以及基金收入较慢的两难困境的有效办法。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明显的地区分割格局,既包括省际,也包括一省之内。同时,各个地区的缴费费率水平、各个地区的缴费基数口径也不同。这不仅影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自由迁徙,对流动的人群来说还显失公平。这个不公平主要是体现在缴费年限,不少地方是需要缴纳够25年的,流动则会让以前的缴纳年限不作数,这影响了不少人群。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一些地方出台了具体措施,规定了缴费和待遇、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方面。这些都是统筹的进展。未来,我国统筹的重点将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归集中央统筹基金,增加和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从我国近年来多个重要政策的出台来看,决策者们都明智地意识到了我国未富先老的事实。据估算,60岁以上的老人,2020年要达到19.3%,到2050年要达到34.2%。因此,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再快一些,配合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来应对未富先老。但是,养老制度改革远不止于此,它可能是社会政策中最重要的,不仅需要解决统筹、资金等问题,还需要很多方面的配套,比如养老床位的增加,如何引入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个领域;还有,如何发展和规范“银发经济”等。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养老制度改革只是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