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陈女士十年前购买了一份商业
养老保险,这款产品年缴保费7万元,缴费10年。到55岁,陈女士每个月可以领取3000元
养老金,直至身故。
陈女士表示,年轻时有必要为自己的老年生活作经济筹划。
陈女士有稳定的工作,有社会养老,但她认为,仅仅靠退休后国家发放的养老金不能满足自己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一般的银行储蓄又很难做到专款专用,她需要一份新“工资”。于是,她选择了
商业养老保险,希望通过商业养老保险实现她的优雅养老梦。
养老三大支柱都拥有么
我国养老保险可以划分为“三大支柱”体系: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基础。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
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第二支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