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两年试点到期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经过两年的试点,“以房养老”首批参保对象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试点之后的“以房养老”路在何方?
对于该产品的销售,幸福人寿在给记者的采访回复中表示:“目前的销售情况我们认为还是符合预期的。”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目前只是试点阶段,仅有四个城市参加,同时,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在做,产品也只有‘幸福房来宝’A款这么一个单一产品,我当初设定两年内有20户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数据我已经相当满意,并且从试点中看到了希望,第一批试点已经成功。”
□探因
传统观念是最大挑战
据了解,在试点过程中,“以房养老”试点遇到的最大挑战是传统观念。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保单生效的用户数不到80位,但是前来咨询的老人很多。“成单率不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老人愿意参与,但是子女或者亲属不同意;还有一种是因为产权问题,有一部分老人的房屋产权是央产房或者军产房,这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会增加很多难题。”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一位上海的老人非常想参加以房养老,但是因为妻子过世后,房屋的一半产权归儿子所有,房子遂变成了不完全产权,儿子不同意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因此陷入僵局。“这位老人和我们签署了意向书,他希望我们多给他一些时间,由他来说服家人。”
据上述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以房养老产品,需要客户指定身故继承人,等投保人将来过世之后房子并不是给保险公司,继承人可以优先选择偿还保险费用赎回房屋。如果继承人不赎回,被抵押的房屋再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置,其中扣除已经支付给老人的养老金部分,同时减掉保险公司相关费用,剩余的价值还将返还给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