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不少家长纷纷考虑购买儿童保险。目前,儿童保险可分为保障型和储蓄型两种。“为儿童购买合适、充足的保险,可以帮助家庭应对孩子可能面临的伤残、死亡、疾病等风险,有效缓解困难来临时家庭的经济压力。”珠江人寿保险规划师李仲明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另外,日益增长的教育费用也成为家庭面临的一笔不小开支,各类少儿年金、教育金等储蓄型产品提供了安全、长期、稳定的财富增值手段,购买该类产品可以为孩子将来的教育、婚嫁和创业等需求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具体来看,适合家长给儿童添置的保障型产品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和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等。意外险以儿童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该类产品的主要特色在于保费便宜、保障高,儿童发生意外事故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儿童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该类产品可以对儿童因疾病意外等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一定的保障;少儿重疾险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该类产品针对儿童发病率和治愈率较高的多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该类产品通常也具有保费便宜、保障较高的特点,儿童一旦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获得一笔固定金额的赔偿,缓解高额治疗费用带来的压力。
适合家长给儿童添置的储蓄型产品主要有少儿年金和各类教育金保险等。储蓄型产品为强制储蓄,可供专款专用。家长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适当规划,挑选合适的产品,为孩子将来的教育、婚嫁、创业等支出做好储备。
业内专家提醒,在购买儿童保险时还有四个注意事项:一是要将保障功能放在首位。儿童遭受意外伤害或者生病住院的概率比成人高,为孩子购买保险应优先考虑保障型产品,然后才是储蓄型产品。
二是注意未成年人身故利益给付限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航空意外身故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上述限额内。家长应留意身故保险金限额,避免重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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