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江苏保监局、市老龄办等相关部门与
幸福人寿、利安人寿等保险公司联合召开了试点“以房养老”的工作推进会,预计最快有望年底推出相关产品。
今年7月,保监会印发《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下称“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所谓反向抵押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按照约定条件领取
养老金直至身故;在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目前,市场上仅有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在售,但是销售情况并不理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反向抵押保险遇冷,与传统养老意识、房屋价值评估、风险规避手段、政府税收政策以及房屋产权性质等方面不无关系。不过,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此前接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按普通保险业务发展标准来看,反向抵押保险业务规模微不足道。但对于该类创新型小众业务,不能沿用传统标准,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拥有并能自主支配房产的特定老年群体增加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