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续缴、待遇支付和参保扩面工作,近期,肃南县在对往年基金征缴和待遇支出数据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了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的各项措施。
2016年因平均缴费档次降低,待遇领取人数增加,基金征缴比2015年减少19.78万元,同比下降2.8%;基金支出比2015年增加23.04万元,同比增长2.1%。根据数据分析对比情况,肃南县将采取全县范围内鼓励各村集体对参保缴费人员的集体补助,以此来提高缴费档次等措施,继续加大政策宣传,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经办能力和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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