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存在养老保险欠缴问题较多、社保缴费基数偏低、延缴延退费用高、社保补缴困难等四大问题。深圳市人社局近日透露,对超过两年追缴时效的养老保险欠费补缴,已形成初步的补缴方案,目前市政府已在研究决策之中。
欠缴、少缴养老保险费现象较普遍
这几年,深圳出现以“追社保”为诉求的农民工问题。如何妥善解决第一代来深建设的农民工的有关社保问题,需从政策制度层面认真加以研究并稳妥处理。根据目前的政策,深圳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只能补缴两年。在深圳工作10多年却只买了两至三年社保的老工人,面临达到退休年龄后“老无所养”的现实问题。深圳有一定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在2008年以后才开始缴纳社保的。他们不少已经40多岁甚至50来岁,在退休之前已无法缴够15年。
从江西来深圳打工的李先生,已经50多岁,快退休了,他在深圳已经买了七八年的保险。李先生担心快退休的时候自己无法在深圳买够15年的社保,就无法在深圳领取养老金。李先生说像他这样情况的打工者不少,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能否在深圳延缴延退。深圳市人大代表刘颖认为,深圳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存在养老保险欠缴问题较多、社保缴费基数偏低、延缴延退费用高、社保补缴困难等四大问题。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刘颖建议社保部门应尽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并适当调整社保缴费率、缴费基数,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提高参保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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