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日发表的《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指出,新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无人监护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力争到2017年年底将全区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白皮书说,新疆儿童权利得到充分保护。截至2016年年底,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43‰、26.31‰,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和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接流浪儿童回家”活动,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进行行为矫治。增设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由2009年的360元/月提高到2016年的900元/月。
此外,白皮书介绍了新疆的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利保障情况。
截至2016年年底,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5.45%,住院分娩率达到98.78%,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14/10万。
在满足养老需求方面,2010年至2016年,累计投入41.77亿元建设504所养老机构,投入4.3亿元建设“失能失智”老人照料中心,投入8100万元建设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服务福利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项目。
根据白皮书,新疆现有残疾人106.9万人,其中有22.5万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4万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36.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残疾人组织遍布1073个乡镇(街道)、9207个社区(村),226个残疾人法律救助、援助协调和工作机构累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16756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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