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对于商业保险介入社会保障,目前地方政府普遍有两种心态,一种像新乡、洛阳,认为可以发挥保险公司专业性和综合性的优势,帮助政府提高经办效率、节省成本;另一种则认为“政府可以做,为什么交给保险公司”。
上述保险界人士表示,将本来由政府直接经办的管理服务交给保险公司,势必涉及一系列利益调整,难度不小。此外,一些政府官员对保险公司的盈利目的仍有顾虑,他们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由自己做要放心得多。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郑伟博士认为,一方面,在老龄化时代已经到来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体系,成本高昂,政府大包大揽在事实上并不可行,另一方面,纯粹的政府包办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他表示,20世纪90年代初,农村养老保险启动,也就是所谓“老农保”。当时就是因为顾虑商业保险的利润动机,为了所谓的公益性和纯洁性,搞了纯粹政府办的“农保试验”,结果近20年过去,实践证明并不成功。
“固然应该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但并不意味着就应该完全排斥商业保险这一不可或缺的市场机制的作用。”郑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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