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刘经理,34岁,工程师,月均收入20000元,年缴保费:10000元
10000保费,交费10年;
利益如下
1,身价保障12万,
2.4初始费用
我们按您每次交纳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您的个人账户。
对于每期期交额外保险费,第1期至第10期的初始费用扣除比例为5%;第11期及以后,初始费用扣除比例为2%。
对于每笔追加保险费,初始费用扣除比例为5%。
2.5持续交费奖励
若您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个保单年度内每次均在当期期交保险费到期日或其后的60日内足额交纳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则自第4个保单年度起,您于当期期交保险费到期日或其后的60日内足额交纳当期期交保险费时,我们将当期期交保险费的2%作为持续交费奖励计入您的个人账户。
追加保险费及补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不享有持续交费奖励。
(作者:廖雪清 杭州 人保寿险)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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