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女士称自己的单位同意补缴养老保险,却被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拒绝,高女士为此将社保局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高女士今天并未出庭,她的律师帮她陈述了起诉事实,而高女士所在的单位中国经济出版社作为第三人列席。
据高女士起诉称,自1997年1月起,她到中国经济出版社工作。
2006年11月,单位为她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她随后要求单位为其补缴自1999年6月1日至2006年10月的养老保险,但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遭到了社保局的拒绝。西城区社保局还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高女士将社保局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社保局作出的上述决定对此,西城区社保局认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应该是一种具体行为。而高女士以信件形式要求社保局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实际上是属于信访形式,只是一种询问行为,并不是一个行政行为,而社保局也对其要求做了答复,已经尽到了法定职责。
中国经济出版社也表示,高女士虽然在1999年6月来到该出版社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她是农村户口,依照当时规定,单位无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现在也无法为高女士补缴养老保险。
“原告以邮件方式要求社保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办理业务,并不是信访,也不是要求社保局去监督中国经济出版社缴纳养老保险。”高女士的代理人提出反驳。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今天上午,西城区社保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职工是城镇户口,无论是北京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如果因单位原因未能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经过社保部门的核实和审批后,都可以补缴。但农民工因为文件限制,现在无法办理养老保险的补缴手续,只能让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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