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06年3月到上海,在一家小广告公司上班,至今公司没有我们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当时刚进的时候公司很小,老板也很热情,所以就一直做到现在,现在公司大了,老板看我没有太多的利用价值了总是在工作上故意为难我。现在我想离职,请问能否得到赔偿(关于社保这块)?
咨询网友:廖先生 (上海)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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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现在多大。如果你现在年纪不大,没到三十五岁以上,不交更好些。因为如果你现在产于社保,又辞职的话,你的自己交钱。每年也有大几千。
如果你中断了,还有滞纳金。但公司也不会补偿你,就是打官司你也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合同。我认为没交也好,给你以后省了不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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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你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事实劳动关系也有3年了,工资条什么的都是劳动关系的凭证。
按劳动法第38条第3款,及第47条的规定,你现在离职,雇主至少赔付你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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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法制社会,你应该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事实已存续三年的劳动关系,以及在该企业的财务中也能找到你的每月工资凭证,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应该可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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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保的,但你没签劳动合同,这就比较难办,你打社保局问问吧:12333这样的话,还是给自己买份商业保险吧。
以后即使不在上海也可以转回老家。首先是意外和重疾、失能、身价,然后可以考虑养老和理财。愿你早日拥有自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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